辽宁省沈阳市东北育才学校2019届高三第八次模拟语文试题+答案
- 资料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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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-12-25 21:22:00
文档简介:
绝密★启用前 2019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语文 本试卷共 22 题,共 150 分,共 11 页。考试结束后,将本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。 注意事项:1.答题前,考生先将自己的姓名、准考证号码填写清楚,将条形码准确粘贴在条 形码区域内。 2.答题时请按要求用笔。 3.请按照题号顺序在答题卡各题目的答题区域内作答,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 无效;在草稿纸、试卷上答题无效。 4.作图可先使用铅笔画出,确定后必须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描黑。 5.保持卡面清洁,不要折叠、不要弄破、弄皱,不准使用涂改液、修正带、刮纸 刀。
一、现代文阅读(36 分) (一)论述类文本阅读(本题共 3 小题,9 分) 阅读下面的文字,完成 1~3 题。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萌芽于先秦,形成于秦汉,发展于魏晋,成熟于唐宋,完备于明清, 实行 2000 余年。中国古代监察体制的一个显著特征是从不独立逐步走向独立,这是监察权 威性和有效性的重要保障。 第一,中央监察机关与其他机关互不统属。秦和西汉,御史府服从于相府而不独立。东 汉,御史府改为御史台并与行政系统相分离。魏晋时期,御史台又脱离少府而自立,罢司隶 校尉而将监察权向御史台集中。隋废尚书省的监察职能,唐将隋的司隶台并入御史台,形成 单一的御史系统。元朝取消谏院,使监察组织更加一元化。清朝实行科道合一,都察院成为 完全独立的、唯一的中央监察机关。 第二,地方监察机关与地方行政机关相分离而直接从属于中央监察机关。中国古代地方 监察实行常设监察官和朝廷派遣巡察御史巡察相结合的体制。巡察御史由朝廷直接任命派遣, 与地方政府没有关联。地方常设的监察机关(官员)则不同,它们与地方政府的关系较为复 杂,其独立性是经过长期发展才确立的。自秦至隋,地方常设监察机关往往从属于地方政府。 唐宋开始在地方设立专门监察机关。元朝的地方监察体制有了新发展:建立行御史台,实行 大监察区建制,设二十二道肃政廉访司,分属行御史台,从而形成垂直监察体系,地方监察
机关与地方政府没有统属关系。明代将全国划分为十三道,由朝廷委派监察御史,各省又设 按察司, “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” ,是各省常设监察机关。清承明制,监察体系基本循而不改。 第三,监察官员之专职化。监察职能由监察官员专任,监察官员也不兼任其他职能,这 是监察独立的内在要求。自秦汉至唐宋,监察机关的独立和一元化尚在形成中,监察官也没 有真正专职化。元明清,随着中央和地方监察机关独立和一元化的完成,监察官员基本实现 专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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